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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政府

2024-05-27 15:59:09

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street/310115131

机构信息
地区:浦东新区
分类:政府机构>人民政府
网址:进入网站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6:30 ;
电话:021-58021268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西路200号
详细介绍

惠南镇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及相关职能

(一)党政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及相关职能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综合设置以下部门:

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能

1、做好党委政府各项文件的承办工作,按规范做好相关文件的登记、传阅、归档、上缴等工作。

2、按规定做好机要和保密工作,经常开展保密教育及时做好各种密件的保管工作。

3、做好各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4、做好各种会议的协调服务保障工作。

5、按规定并在新区档案局的具体指导下做好全镇档案管理工作。

6、做好后勤管理工作,认真抓好机关与市民中心食堂管理,不断改善工作人员就餐环境,确保食品安全。协调好保安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各项工作,抓好机关与市民中心警卫、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机关与市民中心运行安全。

7、落实上级部门和镇党委、政府督查督办相关事项。

8、组织实施好政府采购工作,做好资产管理工作。

9、做好审计、应急值守和协调联络工作。

10、统筹落实区域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

11、完成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群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能

1、负责基层村民自治工作,内容不断深化完善,执行力不断增强,效果更加明显。

2、负责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区域化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以及村(居)党建和党代表联络服务,培育党建品牌,推进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3、负责村级综合管理考核工作,制定完善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工作。

4、做好党建部门工作协调。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人事: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轮岗交流和后备干部培养等工作。

2、负责党员教育、培训、管理,做好党员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

3、负责编制、人事、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和出国政审工作;负责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人事、干部的各类统计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统战:

1、规划部署全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党的理论宣传工作和党员理论教育工作。
2、开展全国、市、区各类文明创建、测评等工作。
3、做好各类宗教、侨务、民族、商会等工作。
4、开展各类群众文体活动、完善社区教育、加强阵地建设、规范图书管理等各项工作。
5、积极应对各类媒体舆情,做好新媒体宣传推广(微信公众平台)以及《惠南报》编辑发行,加强政务内、外网管理等工作。

6、促进社区协商民主工作。

纪委(监察)办公室工作职能

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督促镇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担负起领导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3、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

4、受理涉及监察对象违纪违法行为的信访举报,对重要线索开展核实调查。

5、监督党内民主集中制度的落实,切实维护党员权益;受理党员、党领导干部不服党纪处分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6、加强纪律建设,引导全镇党员干部讲纪律、守规矩;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违纪党员干部实施纪律处分,切实维护党纪尊严。

7、监督检查基层党支部、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决议和镇党委重大部署、决策的情况。

8、完成上级纪委和本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大代表联络室工作职能

1、做好区、镇人代会前代表组活动的有关联络服务工作和区、镇人代会期间代表开展工作的有关联络服务保障工作。

2、负责镇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会议和人大主席团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

3、负责草拟镇人大工作计划、报告,以及镇人代会、人大主席团会议(成员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组织筹备的有关工作。

4、组织镇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代表组活动,做好视察、调研、学习培训、体检、联系选民、向选民述职等活动的联络服务工作。

5、做好镇人大代表参与信访接待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受理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好登记、督办、回复、报告等工作。

6、做好代表履职活动记录,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关心代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7、负责督查本级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办理代表议案和书面意见工作,及时整理汇报有关情况。

8、负责上级有关文件的收发、登记、管理等工作。

9、协调和参与区、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补选代表工作。

10、做好人大工作经费的预算、使用和管理工作。

11、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及办公室、各工委和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武装部工作职能

1、负责民兵、预备役组织建设和武器装备管理。

2、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和思想政治教育,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全民国防教育。

3、负责组织并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组织和发动民兵积极参加社会四个文明建设。

4、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5、负责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在平时做好战时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军民共建和拥军优属工作。

8、加强民兵哨所的规范化建设、军事训练和战备值勤工作的落实。

9、完成其他工作和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0、战时负责实施兵员动员和带领民兵参军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等各项任务。

总工会工作职能

1、负责新建企业工会的组建、发展会员工会,领导基层工会开展以凝聚力工程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工作。

2、参与协调解决劳动关系的重要问题,协调处理劳动争议。

3、负责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工作,开展职工援助服务。

4、负责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及企业的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

5、指导企业建立职工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民主政治权利,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

6、负责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和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负责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和职工素质工程。

7、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增强基层工会活力。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团委工作职能

1、贯彻落实党、团组织的各项方针、政策,团结、教育和引导全镇青年,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2、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做好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

3、抓好全镇团组织建设,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做好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团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联系服务好学校、医院、园区团组织及团员青年。

4、组织带领团员青年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大力开展工作,发挥团组织的生力军、突击队作用。组织开展好各类活动及志愿服务。

5、做好推优工作,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6、做好发展新团员、按时收缴团费等日常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妇联工作职能

1、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组织农村妇女参加“双学双比”、 “巾帼建功”等活动。

2、教育和引导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时代新女性。

3、推动家庭教育,因地制宜建立妇女儿童活动阵地,为妇女儿童提供有效服务。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和法规。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嫖娼、卖淫、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社会稳定。

5、推动妇女参与村居民自治实践,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代表妇女参与村、居务决策,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推进基层民主建设。

6、妇女培训,普及科技、环境保护、妇幼卫生保健和优生、优育、优教等知识,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7、讨论决定本镇妇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指导村居妇妇联和机关事业企业妇委会开展妇女工作。

8、加强镇妇联自身建设和村居等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提高妇联干部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

平安建设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工作职能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精神,落实具体措施。

2、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协调和评比等工作。

3、开展综治宣传工作,发挥宣传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平安创建良好氛围。

4、负责平安建设及社会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协调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基础设施建设,大清查整治力度,控制和减少刑事案件发生。

5、牵头各职能部门定期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维护地区和谐稳定。

6、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来沪人员和私房出租管理,加强人口综合调控和管理服务工作。

7、按照《信访条例》,负责群众来访接待、来信处理,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控制越级上访等处置工作。

8、负责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矛盾排查工作,掌握动态,对社会稳定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制订各类预案,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9、对环境综合整治中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及时做好信访接待与化解工作。

10、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条线交办的其他工作。

司法所工作职能

1、组织开展“三不”工作,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调处工作;

2、指导和管理人民调解和基层调委会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室”,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室”各项业务;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协助镇党委、政府化解群体性矛盾,主持协调和处理重大疑难民间纠纷;

3、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4、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5、协助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6、完成镇党委、政府和新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镇运行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能

1、承担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绿化、水务河道等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

2、牵头负责镇城市运行综合管理平台的建设、管理和协调等工作;

4、对区域内有关专业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5、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辖区市民素质;

6、组织开展垃圾分类等各项工作;

7、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工作职能

1、负责《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以及市、新区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

2、负责编制和报批城镇总体规划、控详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村庄发展规划,并且负责规划管理工作。

3、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负责上级财政投资项目的申报和办理工作。

4、负责房屋征收工作。

5、依法对环境污染与防治实施监管、指导和检查。

6、配合农民建房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

7、配合做好与辖区相关的市、区重大工程项目的协调推进。

8、完成党委、政府以及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工作职能

1、承担“三农”工作、乡村振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2、完成党委、政府以及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区建设和社会发展办公室工作职能

1、承担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公共服务,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

2、负责就业促进工作。

3、负责红十字会及义务献血工作。

4、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5、负责教育及科普工作,协调中小学、幼托、成人教育等相关工作,加强学前儿童看护点工作。

6、指导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落实青少年保护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7、负责村(居)民委员会的基层政权建设,依法对村(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工作给予指导、推进。

8、组织各类驻区单位、社区 组织和社区居民等参与社区治理,完善村(居) 民区治理体系,加强对业委会、物业公司及其他社会组织的指导和监督。

9、负责民政、双拥、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等工作。

10、负责社区医疗卫生和合作医疗等工作。

11、负责养老机构和福利企业管理工作,对敬老院和福利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

12、负责全镇老龄工作,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指导老龄办开展工作。

13、完成党委、政府以及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职能

1、分解落实各项经济指标,掌握区域经济运行情况,协调各部门完成全年经济指标。

2、服务企业发展,发挥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商会等平台的作用,做好亲商、安商、稳商工作,完成企业走访、跟踪重大项目进展等工作,协调解决企业碰到的困难。

3、结合工业建设用地减量化,推进全镇产业结构调整工作。

4、建立和完善企业信息采集、更新机制,强化企业源头管理,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详实的数据。

5、组织开展创业服务。

6、完成党委、政府以及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事业单位设置及相关职能

根据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设置以下事业单位:

财政所工作职能

1、负责镇财政预算编制管理。

2、组织协调收入,管理财政支出。

3、负责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

4、负责政府采购管理。

5、负责政府债权债务管理。

6、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7、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8、按照上级财政部门以及政府要求承担的其他财政财务工作。

社区党服务中心工作职能

1、做好党的政策宣传和社区党建工作规划。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镇党委和区党建服务中心交办的各项任务,挖掘和培育党建的品牌创建,加强党建工作的政策宣传和信息上报工作。

2、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监督工作。做好党统数据维护和党组织、党员的统计以及党员年报工作;指导和督促基层党组织按时收缴党费,落实两新党组织党费返还;做好党务政策咨询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3、做好“惠南党建”微信平台的日常推送;维护上海市党建服务中心管理平台;维护浦东I党建“家门口”服务管理平台,做好“微心愿”的发动、审核和协调工作;党建中心信息软件后台维护;

4、指导各远程教育站点的“建、学、管、用”和日常运用维护。

5、做好区、镇两级党代表接待工作;做好“两新”党组织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提供工作指导和业务咨询;协助做好区域内各类党建工作资源和需求的整合工作,区域内各类党组织的沟通、联系和服务工作。

6、抓好每月党日主题活动的策划,加强党员志愿者队伍的培训;加强“社区党校”的日常管理,抓好师资力量,开展党课巡讲和党员的轮训;落实党员发展对象和党章学习小组成员培训,入党宣誓仪式等。

7、指导基层“党建服务站”的日常开展工作,挖掘站点的志愿项目和工作案例。

8、配合落实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加强流动党员党支部的工作,办理出国(境)党员的保留党籍和归国党员恢复组织生活等工作。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职能

1、挖掘并提供就业岗位,介绍并推荐失业人员再就业。

2、提升就业困难认定力度和充分利用政府就业扶持政策。

3、建立劳动资源信息平台、拓展职业指导、办理失业登记与劳动手册等。

4、适应转型发展,涉及“产调、减量”企业剩余劳动力做好就业信息跟踪服务与推荐困难人员再就业。

5、提前介入“产调、减量”企业员工劳动关系处置、分流、指导等服务工作。

6、认真履行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政策规定,做好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合同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7、配合本镇各项目开发建设,确保被征地离土农民的保障权益。

8、做好信访接待、政策解答、劳资纠纷、争议调解等服务工作。

9、做好社区工作者和公司派遣以及“万千百人”劳动组织转制后服务工作。

10、树立政府便民窗口形象,将民生民本的“五加一”事务做到“三一两全”标准化服务。

11、关注困难家庭,做好各类救助对象服务工作。

12、负责具体承接政府部门为社区群众提供各类政务服务和有关社区公共服务。

文化服务中心

与新区艺术指导中心南汇分中心合署办公工作职能

1、运用各种文化体育形式和新闻媒体,进行形势、政策和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

2、组织和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指导村(居)委文化活动室工作。

3、提供科技教育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开展群众性活动。

4、加强与相关电台、报刊杂志社的工作联系,配合镇党委宣传部门做好新闻报道工作,抓好通讯员队伍建设。

5、做好图书馆的对外借阅和阅览室的常年开放工作,指导村居农家书屋开展工作,深入开展读书活动。

6、完成新区下达的农村电影流动放映指标,指导村信息苑做好放映工作。

7、完成镇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工作职能

1、负责对接全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体系。

2、负责辖区内各类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问题的巡查、派单、督办职责。

3、做好辖区应急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4、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的情况。

5、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日常巡查、监察工作制度,发现事故隐患督促和跟踪整改。

6、根据安全生产形势、特点,适时组织开展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设备安全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工作。

7、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业经济服务中心)工作职能

1、全力推进惠南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涉农任务,配合做好长效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强农惠农政策及涉农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实施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业机械等科技农业技术的推广、指导、服务工作,承担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畜牧水产业、动物疾病、林业疫情等监测防治。

4、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进入常态化运行,监管网络由镇、村、合作社共同参与,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实现对镇、村、合作社农产品的全覆盖监管。

5、负责开展农业“四新”技术的引进、实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6、负责收集和传递农业公共信息,做好农机、农资有关服务工作,组织落实对农业从业人员培训、农业科技入户等工作,并对涉农经济组织提供指导和服务。

7、负责农田水利排灌设施的维护和维修。

8、负责农业方面的防汛防台工作。

9、集体合同、协议的审查、备案登记。

10、集体经济组织和主要负责人的考核、汇总、结算、兑现。

11、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下属投资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

12、集体资产处置管理。

13、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监管、“三资”平台维护和农经统计。

14、集体土地征用的补偿结算分配。

15、撤制村队集体资产处置。

1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管理。

17、集体“三资”管理的政策研究、制度制定。

18、社会统计和社会调查。

19、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服务。

20、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镇建设管理事务中心(房管办事处)工作职能

1、负责辖区内规划建设、绿化市容环卫、房屋等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本镇范围各类征收用地内的企业、居民的前期拆迁补偿安置。

3、负责本镇范围配套商品房房源的调配,管理以及房地产权证办理。

4、负责本镇范围农村个人使用宅基地建房的审批,对农村个人使用农用地建房的审核,对农村个人住房权证核准登记的受理。

5、热线工单信访处置。

6、调处物业矛盾纠纷。

7、物业日常巡查监督。

8、房屋应急保障。

9、业主委员会组建改选。

10、指导业主委员会制度建。

11、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12、保管移交资料。

13、指导维修资金、公共收益事务。

14、建设单位移交资料。

15、接受法定紧急情况报告。

16、协助住房保障。

17、协助房改工作。

18、协助旧住房修缮改造。

19、协助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管理。

20、协助房屋租赁管理。

21、协助私房落政。

22、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管中队工作职能

1、按照本市法规规章授权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在管辖区内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

2、在管辖区内开展各类执法整治活动,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和环境整洁,保障公民和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接受惠南镇人民政府和浦东新区城管执法部门的日常业务工作指导和监督考核。

4、在管辖区内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促使公民和法人和其他组织增强城市管理法制意识,履行相应义务。

5、控制新增违法建筑,推进存量违法建筑拆除。

6、加大道路扬尘、洒落、渣土偷倒、无证运输管控。

7、加强对非法经营、危险品运输、汽车维修行业等交通运政的执法工作。

8、根据新区下达的任务量,对群租、高炮广告等进行计划整治。

9、做好城管进村居工作,积极筹建执法工

惠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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