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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8 10:01:42

http://zwfw.jl.gov.cn/jlszwfw/cksx/?deptId=11220284339924157M&area=220284

机构信息
地区:磐石市
分类:政府机构>市场监管局
网址:进入网站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8:30――11:30,13:30――17:00;冬季8:30――11:30,13:00――16:30)。上述时间节假日除外。
电话:0432-65255500
地址:磐石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大街2555号政务服务中心
详细介绍

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吉林市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市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提高辖区内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市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全市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民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吉林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拟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负责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5)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组织完成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牵头负责全市各部门企业信息归集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指导工作;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实行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6)依法承担消费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做好涉及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保护、价格违法等方面的申诉和举报的受理及处理工作;指导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7)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价格收费违法违规、广告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

(8)依法承担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检查,协助查处认证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全市检验检测监督检查,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格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查处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组织协调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管。

(9)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辖区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0)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

(11)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

(12)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及处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承担食品安全检查、整顿治理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经营行为。

(13)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相关环节的违法行为。

(14)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各项措施;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实施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

(15)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16)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

(17)负责价格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吉林市关于价格监督管理的各项措施,拟订和实施强化价格管理的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价格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18)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等职责。

(19)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2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政策法规科。

(3)行政审批办公室。

(4)企业信用监督管理科。

(5)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监督管理科。

(6)市场综合管理科。

(7)知识产权保护科。

(8)质量管理科。

(9)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

(10)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

(11)药品监督管理科。

(12)医疗器械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科。

(13)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

(1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15)标准化计量管理科。

(16)执法稽查科。

(17)人事教育科。

(18)财务审计科。

(19)综合事务管理办公室。

(20)机关党委。

4、派出机构

(1)科技信息化分局。

(2)消费环境保护分局。

(3)投诉举报中心。

(4)企业规范管理分局。

(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分局。

(6)特殊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分局。

(7)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分局。

(8)价格监管分局。

(9)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分局。

(10)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分局。

(11)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磐石经济开发区分局。

(12)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嘴分局。

(13)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明城分局。

(14)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烟筒山分局。

(15)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旗岭分局。

(16)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山分局。

(17)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吉昌分局。

(18)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富太分局。

(19)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黑石分局。

5、下属事业单位

(1)磐石市消费投诉受理中心。

(2)磐石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

(3)磐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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