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网

专业保函办理平台

荆州市沙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8 17:41:05

http://zwfw.hubei.gov.cn/webview/bszn/bmsy.html?department=11421002MB1553037M

机构信息
地区:沙市区
分类:政府机构>市场监管局
网址:进入网站
工作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电话:0716—8855697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缺口子路6号
详细介绍

荆州市沙市区市场监管局是在2019年区级机构改革中,整合原荆州市工商局沙市分局、江津分局,荆州市质监局城区分局,沙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区科学技术局的知识产权保护职责,区商务局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等职责组建而成,于2019年3月15日正式挂牌成立。

荆州市沙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负责市场监管应急体系建设。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市场监管行政审批许可。组织、指导和开展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工作。

(三)负责组织指导和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依法依规办理应由本级市场监管部门査办的案件。组织查处或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等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行为。指导区消费者委员会工作。负责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价格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组织、参与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和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指导和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以及餐饮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负责计量管理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规范标准化行为。综合协调标准化事业发展,推进建立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

(十二)负责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三)负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验。

(十五)负责知识产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区知识产权工作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负责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及推进运用。指导推动地方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知识产权培育工作。统筹协调全区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区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和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区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区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通报、举报发现食品、药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情况,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药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区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和组织指导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承担所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行政主管责任,学校和托幼机构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5.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发改局负责制定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管。

区市场监管局加挂区知识产权局牌子,设置内设机构13个、派出机构10个、所属单位5个,挂靠机构2个。

上一篇   下一篇

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