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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教育体育局

2024-05-29 12:34:48

https://www.hnzwfw.gov.cn/portal/department/001003025006013003018?region=411526000000&creditCode=11411526554245608M

机构信息
地区:潢川县
分类:政府机构>教育局
网址:进入网站
工作时间:(工作日):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电话:0376-3931101
地址:潢川县跃进东路332号;邮政编码:465150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教育体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体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县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推进全县公共体育、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报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体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及学生资助工作。

(四)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全县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负责全县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

(六)负责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民办教育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

(七)拟订全县中等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考试政策;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工作和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九)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资格制度实施;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教育体育的表彰奖励。

(十)负责全县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管理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科研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协调全县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十二)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三)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项目布局;负责县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各人才培养、贯彻落实等级运动员和等级裁判员制度;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四)组织举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全县教育体育方面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加和承办县内外体育竞赛。

(十六)拟订全县体育产业政策、规范体育产业发展,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监督管理程序,促进体育市场发展、指导监督体育彩票的销售工作。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督办查办和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师资格证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教师定期注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组织中小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高中以下学校校长(含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开展全县中小学校长(含幼儿园园长)培训工作;指导全县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全县师范类毕业生档案转递、就业服务工作。

(三)发展规划股。负责研究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基础教育及学前教育布局、结构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局属中、小学学校的设置、撒销和更名;负责教育体育事业统计工作;管理县级基本建设项目及有关教育体育基建投资。

(四)财务股。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拔款和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统筹管理有关教育体育经费;负责局属单位财务监管工作;编制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教育体育经费的预算决算;督促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贯彻落实;协助做好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

(五)审计室。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指导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态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推进学校后勤工作的改革。

(六)普教股。承担基础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负责落实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推进基础教育教学和课程改革;负责核定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指导基础教育信息化、图书馆、实验设备配各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德育、校外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安全工作;负责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负责初中学生毕业考试和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普通高中及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意见;指导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学生的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协调学校组团参加教育系统组织的重大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组织开展校园足球工作;配合相关股室做好学籍管理及招生简章、广告的备案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业余体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青少年户外体育营地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体育竞赛工作和青少年业余训练运动项目的设置与重点布局,组织参加省、市运动会,承办全县运动会相关事务。

(七)法制教育安全股。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法制教育工作;综合协调、督查全县各类学校校园安全工作;配合有关职施部门开展教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八)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统筹管理全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包括终身教育、社区教育、成人中高等函授教育乡镇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中等教育学校的设置、数销和更名;制定全县中等教育招生计划;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学改革和德育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招生、学籍管理、毕业生审批及领证工作;指导全县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开展校企合作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协助做好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工作。

(九)师训股。指导全县教师教育和幼儿师范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参与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教师培训;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特岗教师的计划申报招聘及管理工作。

(十)民管办。负责民办教育综合协调工作、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及学前教育工作;拟订全县民办教育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和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办学校的引资办学工作。

(十一)体育服务中心。研究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工作。青少年体育与竞技体育及体育产业的发展规划、训练方针、原则制度和办法;制定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推动全县农村及社区体育发展、青少年体育工作、体育标准化建设工作;计划实施全县全民健身工程设施建设;组织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制定全县群众体育项目的竞赛计划和竞赛制度规范体育各单项协会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民健身评价体系工作;负责体育后备人才的发现、培养、输送;拟定颁发全县体育竞赛计划和规程;管理体育竞赛市场;指导业余运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赛风赛纪教育和反兴奋剂教育工作;指导全县竞技性体育设施的规范化建设、提高竞赛质量和水平;组织实施运动员和裁判员申报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体育产业发展政策;指导协调全县体育产业发展;承担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研究拟订体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运营管理、赛事运营、体育中介等体育经济及体育市场管理的政策;负责经营性体育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体育彩票的发行工作;负责全县体育类相关产业管理、技术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全县体育旅游发展规划,协调指导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负责协调指导管理本县举办的各类户外运动赛事。

(十二)党风行风建设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及全县中小学党建工作、教育体育系统党风行风建设工作;承担全县中小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思想品德工作,规划并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思想品德教育队伍建设。

(十三)教育督导办公室。贯彻执行教育督导工作条例和法规;制定相关的实施规划及学校的督导评估方案;负责对各级各类教育进行督导评估。

(十四)秘书股。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关于教育体育工作决策部署:研究部署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组织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十五)离退休干部工作股。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县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六)行政审批室股。负责审批本系统范围内的政务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事项28项工作。

(十七)信访室。负责教体系统维稳、接访工作。

(十八)体育卫生保健站。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各类学生运动会和体育达标测试。督促学校开展健康及两课一操训练;负责校园配套设施的卫生督导工作,对全县中小学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负责学生的体检及常见病、流行病等的防治工作。

(十九)资助中心。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相关贷后管理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工作;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勤工俭学工作。

(二十)信息中心。协助教体局领导处理教育系统文字材料,制定并完善教育宣传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维护和管理建设在潢川政府网站上的教体局子网站,监控涉及到潢川教育方面的舆情,及时研判并报送局党组;负责教育扶贫工作,协调驻村工作队工作;负责市长热线、县长热线等网络工作件办理工作;负责学校保送信息的审稿及转发工作;负责学校信息员的培训,协助学校开展校园网络文化建设;负责教育年鉴及潢川县志涉及教育方面的编纂工作;完成局党组、局行政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十一)工会。配合党政领导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使教职工自觉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落实教代会职能,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教学基本功竞赛和师德教育活动,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创建优美和谐的校园氛围;协助和督促行政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保管好工会的财产;做好女工工作,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优秀女工干部推荐工作;完成局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十二)机关党委。贯彻落实教体局党组对直属单位党的工作的决定、指示,领导直属单位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政治、组织和作风建设,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参与直属单位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的管理,督促开好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指导直属单位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协助党组管理直属单位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直属单位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直属单位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直属单位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负责直属单位党员发展工作;协助局党组做好基层单位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对基层单位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基层单位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教研室。负责制定教学管理和教研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目标和实施办法;教研机构和学校的业务指导参与考核评估;教师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考核评价工作、培养选拔中青年骨干教师;全县教学质量评估、各类考试、学科竞赛的命题,教育内部学术交流,推广先进教学经验。

(二十四)潢川广播电视大学。负责电大的招生和学员的学籍管理工作;按规定的课程制定教学计划;组织结业考试,指导毕业生撰写论文和答辩,办理毕业证书。

(二十五)电教馆。为学校实验室建设和电化教育提供技术服务,负责电化教育、实验室建设升级、电教设备装备、语音室装备及多媒体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和认定评估;负责设备检测、人员培训、器材评估等工作;负责全县中学理化生实验操作加试和成绩认定工作。

(二十六)潢川教育电视台。负责制作播出教育教学类节目,实现远程电化教育;负责转播中国教育电视台节目;建立健全本地中小学教育教学资源库,开展线上教学。

(二十七)潢川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负责全县普通高招、中招,成人高招,自学考试,高中毕业生会考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和信息工作。

(二十八)思政股。指导全县中小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课建设,规划并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教师队伍建设。

(二十九)教科所。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组织教学改革实验,总结推广教学改革经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负责全县教育科研工作,指导课题研究。

(三十)妇委会。制定教育系统妇委会和教育局妇委会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切实贯彻落实《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扎实推进妇联基层组织示范创建活动,做好妇女节庆祝和各类先进妇女的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组织开展多种有益于妇女身心发展的活动。加强对妇女的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联系,协调推动有关部门为妇女儿童服务,积极办实事、办好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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