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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洲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4-05-30 11:39:18

http://zwfw.hubei.gov.cn/webview/bszn/bmsy.html?department=11420117MB1281166W

机构信息
地区:新洲区
分类:政府机构>科技局
网址:进入网站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电话:027-86921206
地址: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广场里48号
详细介绍

武汉市新洲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武汉市新洲区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武汉市新洲区委、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新洲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第三条 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经济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学技术、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政策。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对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对策建议。引进国外智カ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发展战略,拟订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实施制造业产业创新、工业强基、绿色制造等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工程。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

(四)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日常经济运行,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生产要素的协调工作,协调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调研分析有关工作。

(五)依法负责全区电力行政管理工作,履行电力监督检查权和行政执法权。编制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街接全区电力カ电量平衡工作。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理日常电力运行工作。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规划,指导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研究制定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与转型升级政策,指导推进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

(八)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布局调整,指导全区工业园区制定工业产业和空间发展规划,负责工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综合协调。监测、分析园区经济发展动态,推进区域工业经济发展。

(九)负责拟订工业企业技术创新计划、制造业创新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推进企业“两化融合”建设。协调指导产学研用结合、知识产权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

(十)引导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先进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和结构调整,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履行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管理职责,推进实施行业重大项目,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协调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指导工业行业协会工作。

(十一)负责振兴装备制造业有关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规划、政策,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指导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和应用示范。推广智能制造发展新模式,推进智能制造产业发展。

(十二)负责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推动创业相关工作。

(十三)建立服务工业企业的工作体系和机制,负责维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的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工业企业、中小企业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交流和开拓国内外市场。指导开展工业招商引资工作。

(十五)指导推进工业信息化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无线电管理、国防信息动员管理等工作。

(十六)承担工业合作集体资产监管和集体企业的管理工作。

(十七)统筹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十八)制定并组织实施区级科技计划,对接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动全社会多元化科技投入。

(十九)负责全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推进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创新基地建设。

(二十)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农村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

(二十一)牵头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用结合。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ニ十二)统筹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ニ十三)负责全区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二十四)负责全区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二十五)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因公出国(境)培训管理和外国专家服务工作。

(二十六)会同有关部门促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工作。

(二十七)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ニ十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九)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的区级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专业机构做好项目管理相关具体工作。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领导信息

蔡艳明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付  静同志:负责纪检监察、财务、审计、经济运行、工业行业管理、工业“三项行动”、先进制造业、两化融合、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梳理、工业运行考核、企业上市等工作。分管经济运行科。负责推动发展绩效目标。

王金霞同志:负责工业规划、工业招商、工业项目准入、工业园区、行业扶贫、县域经济、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生态环保等工作。分管综合规划和园区科。

巴  山同志:负责信息化、电子政务、5G基站建设、智慧路灯、数字经济、营商环境等工作。分管信息化科(区国防科技信息动员办公室)。

胡长春同志:负责军民融合及武汉国家航天产业基地区工作专班日常工作。负责改革创新绩效目标。

赵和平同志:负责高端创新人才、高新技术、科技规划、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登记、科技行业扶贫、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等工作。分管科学技术科。

彭国华同志:负责政策法规、信访维稳、综合治理、电力管理、名优产品展销、企业改革、企业维权、企业减负、“放管服”改革及企业老干部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负责维护稳定绩效目标。

余晓明同志:负责工业投资、在建工业项目协调推进、工业项目库建设、工业技术改造、新能源汽车、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联系协调武船等工作。分管投资和技术改造科。

程志胜同志:负责组织、人事、党建、宣传、统战、群团、保密、机关老干部、文明创建、计划生育、档案管理、防汛抢险、组织协调人大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负责从严治党绩效目标。

胡  波同志:负责中小企业发展、民营经济、企业服务、安全生产、行业协会、企业用工、企业融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分管民营经济发展科(中小企业促进科)、新洲区中小企业和科技成果发展促进中心。

陶维高同志:负责农业农村、精准扶贫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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