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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怎么查

2024-07-17 22:20:46

昆明市民小成如今工作已经3年多了,今年准备和男朋友结婚买房子。提到买房子,小成想起来,自己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但是不知道现在公积金里有多少钱,也不知道该如何办理。

针对小成的难题,小编就替她查阅了相关资料。

根据昆明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12年昆明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5,094.00元,月平均工资为 3,758.00元,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为11,274.00元。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建金管〔2005〕5号文件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地的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3倍。因此,2013年单位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上线为11,274.00元,凡月工资收入超过 11,274.00元的职工,按11,274.00元缴存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低于11,274.00元的职工,按实际工资收入缴存住房公积金。

2013年昆明市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比例仍然为12%。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月缴存工资基数×缴存比例。

小成可以登录昆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站,在首页中间,有“公积金查询”,点击“个人公积金查询”,输入“个人公积金账号”和“个人身份证号”即可查询。

另外,昆明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 (二)离休、退休的;
  •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 (四)出境定居的;
  •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因为小成是想购房,符合昆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因此,小成可以先去单位开具证明,持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

昆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小成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小成;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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