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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个人缴费明细如何查询

2024-07-18 14:42:33

社保的缴费情况证明了个人的社会工作情况,一些人在换工作的时候,新单位会要求提供社保个人缴费明细,从而证明之前的工作和薪资情况。那么,社保个人缴费明细如何查询呢?

深圳社保个人缴费明细

1、登录深圳劳动保障网,在首页,根据个人社保号查询个人社保账户基本情况及余额查个人社保账户。

2、深圳劳动保障网首页,进入“办事大厅”,接着进入“劳动保障业务网上服务大厅”,通过个人用户注册后,就可以查询到自己社保的每月缴交明细,缴费年限,什么单位,个人交了多少,单位交了多少,并且明细表可打印。注册要提供身份证号、社保电脑号、手机号。

3、登录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进入首页,全省个人养老保险查询,可以用身份证号查询社保的养老保险,不包括医疗保险等其他社保,养老保险的数据没有深圳劳动保障网查的全。

4、拨打96888,按2号键进入自助服务,根据语音提示可以查询到个人参保信息;》社保热线电话96888怎么拨打

5、可持本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到社保机构打印个人缴费明细。

6、少儿医保可以在网上查询,登陆深圳社保局网站首页,进入查询页面,》进入少儿医疗保险个人信息查询页面

山西:职工社保缴费情况用人单位须按月告知

从省社会保险局获悉,根据人社部最新规定,11月1日起,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管理将施行新规,用人单位应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并每年向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在本单位住所显着位置公布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按照人社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代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责令其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且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今后,用人单位经责令仍未补缴社会保险费,且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社保经办机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扣押、查封、拍卖用人单位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具体情形为:经查询,用人单位开户银行账户余额少于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且未签订担保合同的;经划拨,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且未签订担保合同的;延期缴费协议期满,因担保财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权利状况发生变化,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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