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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简介

2024-07-18 15:02:55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于1994年,英文译名为BeijingInsuranceAssociation缩写为BIA。由北京地区保险行业相关单位联合发起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北京保险行业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至2011年9月,第七届理事会有会员单位84家。其中,财产险公司34家,人身险公司50家。2010年11月,接受北京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的评审,2011年3月,经北京市民政局确认,获得“5A级社会组织”。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的机构发展

一、会员代表大会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由上一届理事会最后一次会议产生的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会员理事
  (三)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
  (四)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决定会费收缴标准
  (六)决定协会的合并、分立和终止事宜
  (七)决定其他应由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的事宜。

二、理事会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五)决定设立和撤销专业委员会聘任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
  (六)选举和罢免协会秘书长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主持活动

2005年3月28日,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北京保险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五次理事大会隆重召开,这次大会决定实施“两会"秘书处合并和两会秘书处实施年轻化、专业化、专职化改革的建设构想;同时在大会上选举产生了“两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监事会组成人员和秘书长;通过了新的《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章程》和《北京保险学会章程》。

根据新的章程规定“两会”的最高权利机构为理事大会,理事大会闭幕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的职权并领导本会工作。协会还设有产险专业委员会、寿险专业委员会,中介分会筹备组。

根据协会章程规定,会长由会员单位推选产生,每届任期两年,一般不可连选连任。“两会"第五届会长为中国人寿北分总经理黄俊光;“两会”第五届副会长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人王德地、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李宝利、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罗春风、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徐水俊、(中介系统的一名副会长暂时空缺)。

根据新的章程规定,“两会”秘书长在业内竞聘产生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举办保险电话营销禁拨平台微访谈

为积极解决保险电话营销“扰民”问题,9月21日起,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开通了北京人身保险电话营销禁拨号码登记平台。2012年10月31日(周三)下午14:30至15:30,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王小河副秘书长、电销工作委员会王巍主任和吴一丁律师三位专家做客新浪财经金融微客厅和腾讯财经,与广大网友关心的保险电话营销和禁拨平台相关话题进行了沟通交流,微访谈活动得到了众多网友的参与,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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