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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可转债交易规则

2024-07-20 23:17:47

上海可转债交易规则:

1、转债集合竞价阶段申报价格最高不高于前收盘价格的150%,并且不低于前收盘价格的70%。

2、基金、 债券、债券回购连续竞价阶段的交易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110%且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买入价格的90%;同时不高于上述最高申报价与最低申报价平均数的130%且不低于该平均数的70%。

3、转债盘中交易首次较前收盘价达到涨跌20%、单次涨跌幅30%,需要临时停牌。

4、首次盘中临时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若首次停牌时间达到或超过14:57的,当日14:57复牌;第二次盘中临时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7。

可转换债券的交易规则包括定价、交易方式和交易费用。定价是可转换债券的理论价值是纯债券价值和复杂期权价值总和,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了正股价格、转股价格、政府和转债规模等纯债价值可以通过贴现转换债券的约定,未来现金流计算得出复杂期权价值可以采用随机模拟等数量化方法确定,可转换债券的理论价值与传承站架子转股价值的关系,为当正股价格下跌时可转换债券的价格向纯债价值靠近,在政府价格上涨时可转换债券的价格向转股价值靠近。交易方式是可转换债券实行的是T+0交易方式,其委托、交易、托管、转托管、行情揭示、交易时间参照A股办理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期结束前的十个交易日终止交易,终止交易前一周交易所予以公告可以转托管参照A股股票交易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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