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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2024-07-29 22:01:57

房产税计税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房产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算有以下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方式: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一次性减除一定的比率后(10%到30%,具体由地方规定)的余值计征,对应的房产税税率为1.2%,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房屋租金是房产所有人出租房产使用权所得的报酬,(不含增值税)对应的房产税税率为12%(或4%),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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