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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定损金额谁说了算?

2024-08-14 06:11:58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车辆受损的,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到现场定损,所以定损金额是由保险公司作出的。实际情况中会出现保险公司定损价格和修理厂实际维修价格有差别。

如果车主认为保险公司定损金额和实际损失相差较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车主应该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定损或要求鉴定机构对车辆损失进行鉴定。通常车主可以要求修理厂预估合理的配件费和人工费,然后直接将预估总额作为诉讼请求。因为在诉讼过程中,如果保险公司不认可该请求,即由保险公司申请鉴定,鉴定费由败诉方承担。

一般情况下,当车辆发生了事故同时报了保险公司之后,保险公司便会委派定损员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而定损金额便是由保险公司通过定损给出。当然,如果车主对保险公司给出的定损金额不满意的话,除了可以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定损之外,还可以委托相关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如果异议冲突上升到法律层面便可请求国家物价局的价格认定中心进行评估(物价局作为国家行政单位,一般不会介入到普通的交通事故当中),而物价局所给出的定损金额一般是最具权威性的,同时法院也只会认可物价局作出的评估。

双方既可以自愿协商,也可以共同委托第三方即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或具有法定资格的专家,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和鉴定,或者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在诉讼和仲裁程序中依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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