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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对2020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进行调整审核 截止日期为10月29日

2024-08-15 09:30:26

原标题:南昌调整审核社保缴费基数

  9月4日,记者从南昌市人社局获悉,本月起,对全市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审核。

  据介绍,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使用的社平工资,统一为2020年度社会保险使用的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5040元/月(赣人社字〔2020〕280号)。

  职工个人的月缴费工资申报,按上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其缴费工资申报区间范围为:2020年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2019年度社会保险使用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4736元/月×60%=2842元/月的,按不低于4736元/月×60%=2842元/月作为职工个人月缴费工资申报;高于全市2020年度社会保险使用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040元/月×300%=15120元/月的,按5040元/月×300%=15120元/月作为职工个人月缴费工资申报。

  据介绍,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审核,由全市各级负责五险统一征缴公共业务经办的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受理和经办。请用人单位及时与参保所在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事宜。

  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从1月1日起生效执行,各经办机构将按此次核定的基数,对调整前当年应缴社会保险费进行差额调整,多退少补。

  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审核于10月29日截止,届时仍未送审或拒绝审核的用人单位,将按有关规定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并依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20号令)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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