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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结婚登记指南

2024-09-02 04:03:38

  西安结婚登记指南(更新时间:2024年7月31日)

  一、办理部门

  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二、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西安各区婚姻登记处具体的办理时间略有不同

  》》》西安婚姻登记办理地点汇总(电话+地址+办理时间)

  三、办理时限

  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

  四、办理条件

  (一)本省结婚登记预约-办理结婚登记条件

  1、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至少有一方的常住户口在陕西省/经常居住地在西安市

  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在陕西省/经常居住地在西安市的现役军人可以在本市自主选择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当事人男年满 22 周岁,女年满 20 周岁;

  3、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5*5.3cm);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

  6、当事人持有《陕西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有效证件和材料,现役军人同时持有《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7、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跨省结婚登记预约-办理结婚登记条件

  1、双方均非陕西省户籍且一方或双方经常居住地在西安市的内地居民,可以凭一方有效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在一方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

  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在陕西省/经常居住地在西安市的现役军人可以在本市自主选择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当事人男年满 22 周岁,女年满 20 周岁;

  3、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5*5.3cm);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

  6、当事人持有《陕西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有效证件和材料,现役军人同时持有《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7、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五、申请材料

  1、户口簿原件;

  2、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

  3、三张大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西安市居住证(双方均非陕西省户籍的内地居民需要

  (1)双方均非陕西省户籍的内地居民,选择一方当事人西安市内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除按照《陕西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西安市内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2)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的,应当事先到居住证发O放地公安部门补办签注手续、恢复使用功能。

  六、办理流程

  

  七、办理地点、电话

单位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区号029)
新城区婚姻登记处东五路83号民安大厦4楼87439070
碑林区婚姻登记处建国路建国一巷三号87234170
莲湖区婚姻登记处开远半岛5号楼1层88636799
雁塔区婚姻登记处曲江大道80号85504050
未央区婚姻登记处未央路80号红星美凯龙5楼未央区政务综合服务中心86254994
灞桥区婚姻登记处长乐东路69号灞桥区市民中心1层东侧83529171
阎良区婚姻登记处阎良区胜利街70号老年公寓二楼86863078
临潼区婚姻登记处临潼区桃源路83号83431699
长安区婚姻登记处长安区惠民街社区大楼85657062
高陵区婚姻登记处高陵区鹿苑大道9393号高陵区民政局1楼86926504
鄠邑区婚姻登记处鄠邑区南关十字西100米路北84833200
周至县婚姻登记处周至县北大门政务服务中心二楼87117199
蓝田县婚姻登记处蓝田县青羊路西延伸段82728131
高新区婚姻登记处锦业路锦业时代A1座高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二楼81159027
国际港务区婚姻登记处港务大道101号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二楼8362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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