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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各区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汇总表一览

2024-09-03 02:16:02

广州各区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汇总表一览

增城区出租屋管理中心从化区出租屋管理中心白云区出租屋管理中心
南沙区出租屋管理中心番禺区出租屋管理中心花都区出租屋管理中心
黄埔区出租屋管理中心天河区出租屋管理中心荔湾区出租屋管理中心
海珠区出租屋管理中心越秀区出租屋管理中心

  街道、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受房屋管理、公安、税务等行政主管部门委托,集中办理辖区范围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户口或居住证登记、税收征管相关工作。

  ➤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后,按规定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可到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窗口申报,也可通过广东省公安厅人口自助申报系统,或者通过公安、来穗部门开发的各类自助申报移动终端进行申报。

  ➤居住证续签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居住登记和居住证信息项目变更

  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项目需变更的,应当自项目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居住地住址证明,以及已领取的居住证,向居住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申报办理居住登记信息项目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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