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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最新限购政策(持续更新)

2024-09-16 01:49:01

  最新消息

  2022年12月9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保交楼、稳民生,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12月10日起,在本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南海区桂城街道、顺德区大良街道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上述区域暂停实施住房限购政策

  本政策实施前,已在佛山市智慧房产综合平台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或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受本政策影响。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9日


  2022年6月2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发布《关于因城施策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将佛山市商品住房限购区域调整为禅城区祖庙街道、南海区桂城街道、顺德区大良街道

关于因城施策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加快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大力推进暖心安居工程,切实加强对新市民、青年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各类人才等重点群体的住房保障。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用地配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存量闲置非居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研究通过适当方式处置盘活房地产企业自持物业等存量资产,用于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住房等。持续推进品质化租赁住房建设。畅通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渠道。

  二、保障住宅用地供应

  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优化住宅用地出让条件、供应结构和时序。对于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50%土地出让价款后,可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开发报建手续;剩余50%土地出让价款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缴款时间付清后,可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优化住房限购区域

  坚持区域限购政策,佛山市商品住房限购区域调整为禅城区祖庙街道,南海区桂城街道,顺德区大良街道

  四、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

  在限购区内,因改善住房需求购房的,其持有满5年的商品住房,不计入家庭住房查验套数。满5年的商品住房在买卖、赠与、司法拍卖时,无需进行购房资格查验。

  五、落实金融支持政策

  支持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鼓励各商业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整体下行。研究进一步加大公积金住房按揭贷款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房地产信贷投放额度,提高审批效率,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政策措施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佛山市金融工作局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2日

  政策来源于2022年6月2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的《关于因城施策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


  最新消息:2022年3月24日起,非全日制大专、非全日制本科学历可申领佛山T卡!

  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解决疫情期间我市产业技能人才引进难和企业招工难的问题,壮大产业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优粤佛山卡T卡申领工作,现对《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明确优粤佛山卡T卡申领对象的通知》(佛人社函〔2021〕1号)补充如下:

  一、将《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明确优粤佛山卡T卡申领对象的通知》(佛人社函〔2021〕1号)中第十二条“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证书”修改为“具有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大专、或非全日制本科学历”,其他内容不变。

  二、针对“具有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大专、或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人才申领T卡试行承诺制审批改革。申请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学历证书等佐证材料,并承诺对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负相关法律责任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半年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4日


  2017年5月31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佛府办函〔2017〕326号)。自2017年6月1日零时起,佛山把二手房纳入限购,进一步加强了住房限购政策,进一步加强了房地产市场调控。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的住房限购措施:

  执行范围

  (一)限购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限购区域因交易、非直系亲属之间的房屋赠与、个人通过拍卖所得等原因办理的住房转移登记,按照住房限购政策执行。

  (三)直系亲属之间的房屋赠与、继承、遗赠、法院判决、共有人之间转移权属份额、共有人改变共有方式等情形的房屋产权转移,不纳入住房限购范围,但计入家庭拥有住房套数。

  拥有住房套数确认

  (一)家庭已拥有住房套数的确定,以在查询时点上“佛山市房产信息查询系统”记载的住房登记套数为准。只要购房人或其家庭成员是房屋现有权属人或权属人之一,无论其房屋产权来源方式,均计入家庭拥有住房套数。

  (二)两个及以上居民家庭共同继承一套房屋的,不作一套计算。

  (三)对因房屋征收补偿选择产权置换的,在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时,不受个人当前住房套数的约束,但完成合同备案后,该房产计入权属人名下拥有的住房套数。

  佛山具体限购措施

  非本市户籍

  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可在限购区域购买1套商品住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在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再在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本市户籍

  可在限购区购买两套商品房,在非限购区可购买任意房产。

  佛山限购区域

  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等区域执行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

  限购区域图

  图片中黄色的区域为非限购区域,红色为限购区域,在限购区域内无论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都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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