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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布!2019-2020年青岛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最低最高标准)

2024-09-19 16:15:55

青岛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关于公布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 (鲁人社字 〔2019〕112号)和 《关于印发青岛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发〔2019〕4号)有关规定而进行的。

2019-2020年青岛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的企业单位参保人员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8年1月至12月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

根据规定2019年起青岛市将使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此核定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根据山东省统计局公布数据,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5383元 (月均5449元)。

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16346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269元/月)确定。

2019-2020年青岛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8%,个人缴2%。

2019-2020年青岛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青岛市社保中心。

青岛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青岛市福州南路9号

电话:0532-12333

官网文件地址:

http://hrss.qingdao.gov.cn/n28356070/n32563349/n32563364/1907091630432244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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