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包括什么,五险一金都是哪些?五险一金包括哪些?
一.五险一金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五险”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保费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而“一金”也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五险一金的缴纳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
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实际缴费年限的累计百分比(每个交费年限发1%)+个人账户本息和÷计发月数(因退休年龄不同,计发月数也有所不同)。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缴费N年,则计实际缴费年限的累计百分比为N%。
医疗保险
缴纳满1个月的,职工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生效;缴纳累计满6个月的,可用于报销看病医疗费用;缴纳累计满25年的,职工退休以后可终生享受。这里要说的是,职工使用医保报销看病医疗费用的比例,是因地、因人、因病乃至于因医院而异的,详细信息大家可以前往工作所在地的社保中心查询。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金以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发放:
(1)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工伤保险
(1)参保人因工负伤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享有以下保障:
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至75%。其中: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18至24个月工资。其中: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
(2)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享有以下保障:
按伤残等级分别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6至16个月工资。其中: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被保险人工伤评残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护理费依照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发给;
(3)因工伤死亡的:
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按50%发给,直至失去供养条件为止;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发给其供养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丧葬补助金;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费用主要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与生育有关的费用。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住房公积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缴纳比例
1、个人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缴费8%+医疗保险缴费比例(2%+3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1%
2、单位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缴费20%+医疗保险缴费比例8%+失业保险缴费比例2%+工伤保险缴费比例1%+生育保险缴费比例1%
3、公积金缴纳比例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通常缴纳比例为公司和职工各12%。
4、养老金的计算方法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5、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需缴满1年才能使用
6、公积金的使用
买房、租房、装修都能提取公积金,攒着不花反而不划算。公积金的利息,当年缴纳的只有活期存款利率,往年缴纳的是3个月定存利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其他文章
- 建行新增养老金账户
- 江西省养老金网
- 长春社保初始密码是多少
- 湖北省 医保要连续交满多少年
- 家庭投资理财
- 长春医保电话多少号
- 宝山区社保中心
- 失业金的领取标准?
- 安徽省社保卡怎么查
- 山西省社保怎么查询个人账户
- 人民人寿保险多功能账户利率是多少
- 转移后的养老保险怎么查询
- 寿光养老保险查询
- 最新的车损险都包含什么
- 小车保险单怎么查
- 南阳市华夏保险电话是多少
- 上海社保卡怎么查询个人账户
- 复星联合医疗保险
- 中山社保积分怎么查询系统
- 退休前社保停交有什么影响
- 招行信用卡申请进度
- 环球黑卡怎么激活,激活方式看这里!
- 上古卷轴5如何解决跳出问题
- 台湾梧桐是什么梗
- 工行u盾证书如何下载,工行u盾驱动下载安装教程
- 京东小金卡是什么样的,和信用卡有什么不同
- NEC最强出装攻略秒杀敌人的绝招
- 5张主流信用卡的提额技巧!
- 虚拟信用卡有哪些?各大银行虚拟信用卡盘点
- 浙江泰隆银行信用卡网银有什么功能,浙江泰隆银行网银功能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