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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镇江医疗保险最新规定:报销范围、比例

2024-09-22 17:14:37

2019年镇江医疗保险门诊报销范围、比例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普通门诊基层首诊制度,参保人员在本人定点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制度内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50%,医保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为810元。

2019年镇江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报销范围、比例

1、高血压、糖尿病、前列腺增生、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肾功能衰竭等5种疾病,在本人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规定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50%,医保基金年度内支付最高限额2160元。

2、精神病、慢性肝炎、癫痫、结核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5种病种,在定点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规定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50%,医保基金年度内支付最高限额4050元。

3、重性精神病、耐多药结核病、癌症(包括白血病等各种恶性肿瘤)、血友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先天性心脏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等8种疾病的,在定点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制度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50%,年度内最多报销为4050元。。其中患终末期肾病的报销更高达70%,且不设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2019年镇江医疗保险住院报销范围、比例

参保人员发生的医保制度内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分次结算。

在本人定点基层医疗机构,5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75%;

在本市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分次分段按比例支付:超过1千元至1万元部分,报销55%;

超过1万元至5万元部分,报销65%;超过5万元部分,报销75%。

在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比在二级医院分别下降5个百分点。


2019年镇江医疗保险大病报销范围、比例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年度内个人自付的医保制度内医疗费用,累计达1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部分,报销50%;

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部分,报销60%;超过10万元部分,报销70%。

2019年镇江医疗保险特殊重大疾病的大病报销范围、比例

参保人员患有规定范围内的特殊重大疾病,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础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按不同病种及费用范围再给予一定比例的支付:

患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治疗等部分特殊重大疾病,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内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支付70%(实际报销比例高达91%);

患其他规定范围内特殊重大疾病,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内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支付20%(实际报销比例达60%);

患规定范围内特殊重大疾病,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内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支付50%(实际报销比例达75%)。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镇江市社保中心。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运河路79号

联系电话:0511-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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