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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重磅!太平洋金诺优享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条款+投保规则

2024-09-23 01:29:43

太平洋金诺优享条款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46周岁(男),出生满30天-51周岁(女)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间:19年交

基本保额:每份为人民币10000元

保险责任

1、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给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按100%基本保额与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

注1: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2、重大疾病保险金: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按100%基本保额与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

注2: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给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注3:在任何情况下,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保险金,仅给付其中一项保险金。

3、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且此前未发生合同约定重大疾病,给付20%基本保额,最多可给付3次,每种特定疾病仅限给付一次,当累计给付达到3次时,合同继续有效,该项责任终止。(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不会影响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

4、保费豁免:在交费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首次符合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给付条件,除给付特定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外,剩余未交保费面交,合同继续有效。

太平洋金诺优享新增疾病保障

5种新增重大疾病:原发性噬血细胞综合征、特发性脊柱侧弯的矫正手术、细菌性脑脊髓膜炎、严重甲型及乙型血友病、严重心脏衰竭心脏再同步治疗(CRT)。

5种新增特定疾病:中度严重克隆病、结核性脊髓炎、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腹腔镜手术、中度严重溃疡性结肠炎、中度严重脊髓灰质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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