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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金佑人生保障计划A(2014)解读

2024-09-23 18:34:05

金佑人生由“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2014版)”和“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2014版)”组成。

金佑人生保险责任:

1、身故/全残:因遭受意外或于观察期外因非意外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未满18周岁的,返还已交保费;已满18周岁的,给付(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险金);观察期内因非意外原因导致身故/全残,返还已交保费。

2、重疾/特定疾病:60种重疾+12种特定疾病,提供全面的健康保障,确诊轻疾,给付主险有效保额的20%,最高给付10万元,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后重大疾病保障继续有效。观察期内

3、豁免保费:被保险人领取特定疾病保险金后,免交剩余未交各期保费。

金佑人生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65周岁、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终身

交费方式趸交,5年、10年、15年和20年限期年交

观察期:180天

金佑人生投保案例:

金先生,30周岁,任职于某企业,事业有成,家庭幸福,为自己投保20份"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和"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主险基本保险金额20万元,主附险年交保费13660元,10年交清。

按低、中、高等红利水平计算,若未发生特定疾病提前给付理赔,80岁时,累积红利保额将分别达到56645元、83468元、120883元,关爱金将分别达到为35930元、201262元,455653元。终了红利在合同终止时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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