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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晴天保保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2024-09-23 22:18:39

瑞泰晴天保保是骗人的?

小编回答你:当然不是骗人的。

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是第一家总部设在北京的合资寿险公司。投资方为中国国电集团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和南非耆卫集团耆卫人寿保险(南非)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届中国金牌理财Top10总评榜“金貔貅奖”,瑞泰人寿凭借扎实先进的基础管理、独树一帜的业界品牌、超越同业的增长速度,一举摘得“年度金牌成长价值保险公司”奖。2009年瑞泰人寿荣获由华信惠越咨询机构评选的卓越雇主,被评为中国最适宜工作的公司,并接受了财富杂志的专访。2008年瑞泰人寿获得行业十佳雇主殊荣,优秀的人才管理实践入选《雇主品牌评价与管理-中国雇主品牌蓝皮书II》。

我们可以看到瑞泰人寿是一家资金雄厚,整体实力不错的保险公司,所以消费者不需要担心其是不是骗人的,可以放心投保。

瑞泰晴天保保什么情况下不赔?

(1) 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2 年内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2)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3)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6)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因第(1)至第(7)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因第(2)至第(7)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确诊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特定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特定疾病额外保险金或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发生第(2)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保单现金价值;

发生第(1)项以及第(3)至第(7)项中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您退还合同终止时的保单现金价值。

发生第(2)至第(7)项中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确诊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特定疾病的,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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