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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2021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2024-09-26 02:01:05

现如今,大多数人为了今后的晚年生活有所保障,都会购买一份养老保险。其中,在我们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养老保险有社会养老保险。事实上,对于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一般是由单位和个人按照不同的比例进行承担的。那么,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是多少呢?

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由个人和企业按照不同的比例进行承担。其中,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而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其中,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费用全部划入到个人账户中,而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会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入到基础养老金账户中。

如果个人工资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可以按照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激进型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如果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的,是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中的。

另外,养老保险的缴费,一般需要缴费至少满15年以上,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按月领取养老金。至于养老金能领取多少,可以参照公式: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综上所述,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一般为8%,而单位的缴费比例一般为20%。对于养老保险的缴费,只要累计年限满15年,等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后,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2021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没有全国的规定,可以参考当地有关的政策。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以四川省为例: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9〕27号中规定:

(一)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

根据《综合方案》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有关要求,从2019年5月1日起,以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2019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暂时保持不变,今后的过渡措施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拟定,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

(二)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办发〔2018〕59号)规定的比例逐年过渡,其中:

2019年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50%,2020年为55%,2021年为60%;缴费基数上限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

从2019年5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具体缴费基数档次由各地本着便民和规范管理原则自行确定。

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每年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依据省统计局发布的《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确定公布。

省级有关部门根据政策变化制定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调整方案。

以上数据来源于互联网收集,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社保局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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