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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

2024-09-26 02:06:41

2003年11月1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的文件精神,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广西首府南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包括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机构和人员进行重组后,成立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南宁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

管理中心下设机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会计科、归集管理科、贷款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审计稽核科、信息管理科、服务管理科、关党委十个机关科室和兴宁、江南、青秀、西乡塘、邕宁、良庆、武鸣、横州、宾阳、上林、马山、隆安十二个管理部。2006年8月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成立,隶属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3月,管理中心接管南宁铁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成立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简称“铁路分中心”)。铁路分中心作为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内设综合科、归集管理科、贷款管理科、财务会计科及南宁、柳州、桂林、玉林四个管理部。管理中心对铁路分中心、管理部实行“四统一”(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规章制度)管理。

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拟定并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并组织执行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核算、政策咨询等管理工作。

办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业务咨询电话:0771-12329  0771-12345

邮编:530022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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