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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

2024-09-28 14:29:08

银行汇票本票支票的区别:

一、付款期限不同:

汇票:汇票付款期限是出票日起1个月,同城异地都能用。

本票:本票付款期为2个月,一般只在同城使用。

支票:支票的付款期限只有10天。

二、种类不同:

汇票:汇票的种类包括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本票:本票的种类是银行本票,包括定额和不定额。

支票:支票的种类包括普通支票、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

三、性质不同:

汇票:汇票的性质是委付证券。

本票:本票的性质是自付证券。

支票:支票的性质是委付证券。

四、出票人的责任不同:

汇票:汇票的出票人无直接支付的责任,只有担保责任。

本票:本票的出票人有直接支付的责任。

支票:支票的出票人有直接支付的责任。

银行汇票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银行汇票是由出票银行签发的,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单位和个人在异地、同城或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的基本规定:

(1)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标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提取现金。

(2)银行汇票的付款人为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银行汇票的付款地为代理付款人或出票人所在地。

(3)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4)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银行)不予受理。

(5)银行汇票可以背书转让,但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6)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

(7)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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