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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的会计分录

2024-09-28 18:39:25

进项税的会计分录

一般纳税人购入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的时候,取得增值税专用**抵扣联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将进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进项税转出会计分录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用于非应税项目,进项税额转入相关的项目,比如用于在建不动产时的会计处理: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借:基本生产-X产品(税法规定的免税产品)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其价值为零,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发现非正常损失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

短缺商品经查属人为,损失由个人承担的,其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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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抵扣会计分录是什么

进项税和销项税区别

进项税不得抵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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