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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项税额抵减适用于什么情况

2024-09-30 22:02:32

销项税额抵减适用于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有“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销项税额抵减”、“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出口退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按规定退回的增值税额;

“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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