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保全措施包括哪些
税收保全基本措施有: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税收保全
税收保全是指,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限之前,对由于纳税人的行为或者某种客观原因,致使以后的税款征收不能保证或难以保证而采取的限制纳税人处理或转移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的措施。税收保全的措施及条件由法律规定,必须依法实施。
适用税收保全的情形及措施
(1)税务机关责令具有税法规定情形的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而纳税人拒绝提供纳税担保或无力提供纳税担保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①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②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2)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
(3)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可以依法定批准权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
不适用税收保全措施的财产
(1)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
(2)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掌握了解与税收保全有关的内容,建议阅读以下文章
税款征收
税收保全措施是为什么
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是什么
考生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税务师的内容,敬请关注本站税务师频道。
其他文章
- 销售净利率和营业净利率一样吗
- 普通合伙人的资格条件是什么
- 2020年广东会计继续教育怎么操作?
- 增值税还本销售的会计处理
- 福建会计继续教育网登录入口
- 河南2018年初级会计报名入口已开通
-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区别是什么
- 反倾销税是什么
- 销量的敏感系数是什么
- 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
- 品牌背书是什么意思
- 确认预计负债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 个人独资企业需要缴纳什么税
- 资本运作是什么
- 附加税税率是增值税的多少
- 广西会计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 出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会计分录是什么
- 经营杠杆系数与安全边际率的关系
- 免税收入有哪些项目
- 营业外收入借贷方向是收入吗
- 中国银行人工客服时间
- 招商银行信用卡优惠有哪些
- 民生银行女人花信用卡详解!
- 平安好车主信用卡怎么样?平安好车主信用卡权益有哪些
- 广发银行信用卡积分兑换礼品列表
- 工商银行信用卡客服中心电话多少
- 东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电话
- 招行白金信用卡哪个好,哪张招行白金信用卡最值得推荐
- 中信新快现怎么申请,审核需要多久
- 农业银行白金卡申请选哪张?农行有哪些白金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