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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线法计提折旧的公式

2024-10-01 06:23:37

直线法计提折旧的公式: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原价×(1-预计净残值/原价)÷预计使用年限=原价×年折旧率

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

固定资产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直线法亦称使用年限法。是指按预计的使用年限平均分摊固定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若以时间为横坐标,金额为纵坐标,累计折旧额在图形上呈现为一条上升的直线,所以称它为“直线法”。

企业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在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时,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做出决定。由于收入可能受到投入、生产过程、销售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与固定资产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无关,因此,企业不应以包括使用固定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为基础进行折旧。

1.年限平均法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原价×(1-预计净残值/原价)÷预计使用年限

=原价×年折旧率

2.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净值×2/预计使用年限

最后两年改为年限平均法

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

【提示】在改为年限平均法之前,计算折旧额时不考虑预计净残值的影响。

4.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年折旧率用一递减分数来表示,将逐期年数相加作为递减分数的分母,将逐期年数倒转顺序分别作为各年递减分数的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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