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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股东表决权恢复的情况是什么

2024-10-02 02:01:49

优先股股东表决权恢复

公司累计3个会计年度或连续2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股东大会批准当年不按约定分配利润的方案次日起,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与普通股股东共同表决,每股优先股股份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一定比例表决权;公司章程可规定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的其他情形。

优先股股东的权利主要集中于以下几方面:利润分配权;剩余财产清偿权;管理权。

优先股的基本性质

约定股息

优先股的股利收益是事先约定的,也是相对固定的。优先股的固定股息率各年可以不同,优先股也可以采用浮动股息率分配利润。

权利优先

优先股在每年度利润分配和剩余财产清偿分配方面,具有比普通股股东优先的权利。优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公司的可分配利润先分配给优先股,剩余部分再分配给普通股。

权利范围小

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事项无表决权。

中级会计学习要持之以恒,想要了解更多知识,可以查阅以下文章:优先股股东的权利_2019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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