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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会计继续教育如何抵免学分?

2024-10-03 16:47:58

2019年上海市会计继续教育报名学习已经开始了, 学员们已经可以进行会计继续教育的学习了, 针对学员提出上海会计继续教育如何抵免这个问题,小编整理如下内容供各位考生参考:

根据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沪财发[2018]8号)规定:具体继续教育抵免内容如下:

(一)参加主管财政部门公布的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且通过测试考核的,根据继续教育内容折算为90学分或相应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培训所属年度;

(二)参加财政部、市财政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培训年度;

(三)参加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且通过测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培训年度;

(四)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资产评估师考试、税务师考试等,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考试管理机构确定的考试时间为准;

(五)参加财政部、市财政局组织并认可的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参加会议结束时间所在年度为准;

(六)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学校出具的成绩单时间为准;取得学历或学位当年没有成绩单的,以学历或学位证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七)独立承担本市财政部门或市、区会计学会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课题结题日期为准;

(八)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独立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靠前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论文发表时间为准;

(九)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靠前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靠前版靠前次印刷时间为准;

(十)参加由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上海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相关协会确认的年度为准;

(十一)作为评委参加本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评审工作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工作开展的所属年度;

(十二)参加市人社局认可并确认的公需科目培训,折算为相应年度的公需科目3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市人社局认可并确认的年度。

其中规定中第十八指出,除第十七条办法的学分标准外,其他继续教育形式的学分认和计量标准由市财政局在每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方案中明确。

以上就是关于上海市继续教育抵免学分的相关内容,具体有关学分抵免事宜,学员应依照本年当地的政策进行学习,学员如需了解更多会计继续教育学分要求等相关请登录本站继续教育官网进行查询。

说明:因继教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上海市会计继续教育抵免等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学员以当地会计管理部门的官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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