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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的区别

2024-10-03 20:30:33

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的区别

1、计算公式不同

(1)一般计税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适用税率=含增值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2)简易计税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2、适用范围不同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税率不同:

简易计税办法使用的税率一般以3%;一般计税方法使用的税率根据使用情形涉及不同税率。

4、抵扣不同: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通常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5、开具专票不同:

适用按3%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项目,小规模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而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通常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

一般计税方法

指的是计算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一般计税方法适用范围是一般纳税人。

简易计税方法

又称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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