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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印花税的会计分录

2024-10-03 21:23:14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支付时:

借:应交税费-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或者库存现金。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贷:应交税费-印花税。

印花税,是税的一种,是对合同、凭证、书据、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等文件征收的税种。纳税人通过在文件上加贴印花税票,或者盖章来履行纳税义务。

印花税的纳税人

1.订立、领受在我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的应税凭证,或者在我国境内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

2.应税凭证,是指《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的书面形式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

3.印花税的纳税人分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立合同人是指书立各类合同的当事人,即对合同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义务。如果某一合同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共同签订,签订合同的各方都是纳税人,应各就其所持合同凭证的计税金额履行纳税义务。立账簿人是指设置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立据人是指产权转移书据的立据人,所立书据如果是以合同形式签订的,则合同双方均为纳税人。领受人是指领取或者接受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使用人在境外书立、领受,但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使用人是纳税人。

4.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均为印花税的纳税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和鉴定人。

5.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使用人为纳税人。

了解和印花税相关信息,请关注计提印花税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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