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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是什么

2024-10-04 07:47:17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基本建设财务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制定的规定。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办法是从更高的法律级次规范基本建设财务行为的需要;是贯彻落实投资体制改革精神的需要;是防范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需要;是对《规则》的具体环节进行详细的指引和实务指导。

基本内容:

靠前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的建设单位。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不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是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获得批准后,其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和项目概算,并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年度预算,待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作为安排项目年度预算的依据。建设项目停建、缓建、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主要变更事项,应当在确立和办理变更手续之日起30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制件。

了解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请点击我国财政部令关于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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