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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2024-10-07 00:47:56

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之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以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已通过竣工验收;供水供电供热通讯燃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售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或者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可以要求退房,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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