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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区别是什么

2024-10-07 02:43:16

应纳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区别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它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额是纳税人按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率。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

指的是纳税人在一定时间内的各类所得,不论其来源如何,都相加汇总后按统一的税率计征。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计算公式为:

综合所得=纳税年度的综合收入额-基本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分录

本月计提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本月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下月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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