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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核定河北省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10-09 16:03:23

近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重新核定河北省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布取消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费,一起来看看通知原文吧!

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申请继续执行注册会计师考试现行收费标准的函》(冀财会 ﹝2021﹞5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费。

二、注册会计师考试仍按原收费标准继续执行,即专业阶段考试考务费每科95元,综合阶段考试考务费每人180元。

三、考试收费主要用于组织报名、资格审核、设备购置、机位检查、巡考组织、人员培训等与考试相关的组织管理支出。

四、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考试组织单位要使用财政票据,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行,不得再向考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收费期满前3个月请按规定程序重新申请核定考试收费标准。《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51号)同时废止。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31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注册会计师考试频道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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