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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税法》课程免费听:马兆瑞老师讲解税法原则

2024-10-10 15:03:19

注册会计师《税法》科目的知识点细碎,同学们在学习时可以跟随老师的指引,将散落的知识点串连成线。小编也为同学们整理了《税法》马兆瑞老师的试听课程,让我们一起开始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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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简介&授课特点
授课名师:马兆瑞
名师简介:

天津财经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税法专家。编写过多部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教材,同时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及考前辅导经验,授课生动、逻辑严谨、深入浅出,对命题方向把握准确。

授课特点:

课堂生动,逻辑清晰,应试性强。擅长立体化、关联化授课,将理论与实务相结合,将知识点相关联,将课程与考试融会贯通,使学员身临其境、全面理解教材内容。

CPA《税法》课程免费听

点击:即可观看马兆瑞老师“税法原则”的课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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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税法——税法原则的授课讲义

本节要掌握的知识点

1.四项基本原则和六项适用原则

要达到的目的:不能混淆基本原则和适用原则,一个是宏观的,一个是微观的。

2.真正理解四项基本原则和六项适用原则的含义

要达到的目的:结合具体的实践,活学活用。

基本原则

内容

含义

★1.税收法定原则(核心原则)

实体法定(税种、税种要素)

程序法定(征管)

2.税收公平原则(税负与负担能力相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税收效率原则(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

★4.实质课税原则

实质重于形式(根据纳税人真实的负担能力决定税负,不能仅凭外观和形式)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新法对于实施之前的行为不适用,只能沿用旧法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当新法处于普通法、旧法处于特别法时,实行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4.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不因争议而影响税款的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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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注:以上内容来源于马兆瑞老师的授课讲义

(本文为本站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马兆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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