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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银行信用卡积分兑换规则

2024-10-13 23:46:25

  一、江苏银行信用卡积分规则

  1、信用卡pos消费1元积1分,生日当日双倍积分;

  2、途牛信用卡在途牛网消费双倍积分(“途牛信用卡在途牛网消费”指客户持途牛联名信用卡在途牛网选择江苏银行(不含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

  3、好享购物信用卡电话支付1元积1.5分;1元以下不积分(“好享购物信用卡电话支付”指持卡人拨打好享购物订购电话,使用好享购物联名信用卡在线完成支付);

  4、批扣、公益和低扣率商户(如房地产、汽车、学校、医院等)不积分;

  5、原有信用卡有效积分余额按照1:1的比例自动并入江苏银行综合积分账户。

  以下交易或项目均不列入江苏银行积分累积范围:

  1、所有信用卡网上交易;

  2、在银行网点、自助设备或其它金融机构等办理存款、取现、待扣款、代缴费、联嘉云SHOP消费等交易;

  3、信用卡年费、透支息、滞纳金和领用合约中约定的其它各项手续费或费用;

  4、在政府和社会事业类商户(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构、公共事业、学校、医疗机构、博彩业、慈善及非盈利性机构等社会服务类商户)的交易;

  5、在房地产、汽车销售、批发、保险等商户的交易;

  6、江苏银行规定的其他不纳入积分累计的商户类别的消费交易。

  二、江苏银行信用卡积分兑换规则

  1、江苏银行客户积分仅兑换江苏银行指定商品或服务,不能折算现金或兑换其它非指定商品或服务;兑换成功后,将从客户积分账户中扣减相应分值,且不可取消或更改。

  2、个人客户兑换时须保证账户内有足够的积分,如果积分不足,兑换申请将被取消(仅限于纯积分兑换方式)。

  3、个人客户用积分兑换商品时如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客户自行缴纳,银行不代扣代缴。

  4、积分兑换商品目录、兑换标准及兑换规则均以兑换当时本行最新积分活动公告或商品目录为准。

  5、综合积分兑换成功后不可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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