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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税如何征收?上海房产税征收标准解读

2024-10-23 03:13:22

房产税成为很多买房者或卖房者最关心的事情。购房款金额大,房产税也会缴纳的比较多的。那么上海房产税如何征收呢?接下来小编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上海房产税征收时间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布了上海房产税征收管理的细则,规定从2011年1月28日起,凡在上海新购住房的购房人,均应在办理房地产登记之前向房屋所在地地 方税务机关(下文简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2015年上海市房产税征收时间为即日起至12月31日。纳税人可直接登录付费通网 站(网址:www.shfft.com)按照网上流程缴税。

  

二、上海房产税征收范围

  

上海市宣布自2011年1月28日起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的住房。

  

三、上海房产税征收方法

  

上海市居民家庭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税基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对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四、上海房产税计算公式

  

根据上海市地税局此次公布的细则,上海应税住房年应纳房产税税额(元)=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或核定的计税价格)×70%×税率。

 

五、上海房产税申报流程

   

根据细则,购房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减免房产税认定时,应如实填写房产税认定申报表,并提交房产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书),新购住房的 契税完税凭证,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购房人的户籍(或居住)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无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 状况证明(申请计入无住房同住人的提供)等资 料。

  

购房人提交资料后,从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向房屋状况信息 部门查询原有住房情况,并将取得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送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收到购房人提供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核 认定结果,向购房人签发《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民政、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复核购房人提供的有关信息。

  

此外,纳税人应当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缴清当年度应纳税款。未按时足额缴纳的,逾期缴纳的税款从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关于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有关事项的提示

   

根据《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 税人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缴纳当年度应纳税款。纳税人可根据需要,选择通过付费通网站、有关银行和税务专窗三种渠道之一缴纳税款。

希望小编以上的总结能帮助对“上海房产税如何征收”不了解的蛙友们。更多相关信息,请实时关注本站。网站汇聚了海量资讯,欢迎您的分享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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