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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男职工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2024-10-23 16:30:47

  女职工生育津贴怎么算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1、生育津贴:

  (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生育医疗费

  生育津贴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备注:生育津贴要在生小孩后,五个月内办理.

  男职工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体现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和公平公正。既然职工个人不缴费,津贴的高低与职工个人的工资没有必然联系,所以应以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计算,以体现公平。

  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这实际上保护了所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的利益。对高收入者来说,若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的津贴低于本人工资的,差额由单位补齐,个人工资不会减少;对本人工资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参保人来说,其得到的津贴将高于本人工资。

  (《规定》出台之前的计算办法:生育津贴按单位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再乘以实际产假;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以本市上年度社平月工资为基数计算:顺产按25%、难产按50%计算;男职工假期津贴统一按10天计算。

  案例:晚育女职工有望享受128天产假和生育津贴

  江苏省人民***法制办公室在网上公布了《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不仅女职工的晚育假明确为128天,配偶晚育的男职工也能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

  产假98天,晚育的再延长30天

  送审稿规定:女职工生产或者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难产或者剖宫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女职工妊娠10周以内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妊娠10周以上16周以下流产的,享受28天的生育津贴;妊娠16周以上28周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今年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要求: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同时,《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女职工年满二十四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送审稿将上面两个文件做了衔接,明确江苏的女职工晚育的,可以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

  男职工也有生育保险

  送审稿明确,男性职工同样享受生育保险。如,男职工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男职工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配偶晚育的男职工还能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因产前检查、生育和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或者引产发生的生育的医疗费用,按照参保地规定的生育的医疗费待遇标准的50%给予一次性补偿。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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