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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山青回应被清退代课人员养老保险的问题

2024-10-25 14:51:19

  近日,一位来自横县百合镇的村民给县委书记林山青留言,反映代课教师清退人员养老保险办理问题。“我妈妈是2002年清退离职,2009年收到关于补偿的通知书,补偿了一万多块。”网友在留言中称,2011年11月到劳动局办理养老保险相关手续时,被告知说教育局方面的档案资料还没有转过来。但现在去劳动局询问的时候,劳动局又说要先交四万多的金额。网友还表示,之前完全没有收到通知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

  对此,林山青书记于5月17日作出了公开答复,表示目前县社保所主要分两批办理养老保险缴费手续,2011年12月15日至2012年4月28日主要办理未参加过养老保险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办理养老保险缴费手续,对已经参加代课期间养老保险的原代课人员续缴非代课期间养老保险手续暂停办理;2012年5月8日至2012年6月底主要办理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的非民办、代课期间的养老保险续保手续,续保缴费的年限和金额由个人根据自己经济能力自行选择。同时,林山青书记还详细解答了网友有关被清退代课人员补发工资、辞退经济补偿金和养老保险的问题。

  1、【留言主题】关于广西横县代课教师清退人员养老保险办理问题

  【留言内容】2011-12-23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百合镇的一位村民。看到县人民***(2009)126号文件中提到关于被清退代课人员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文件,所以在这里想请教一些问题,因为我们现在已经不知道该要去找哪个部门办理,如何办理。谢谢!

  我妈妈是02年清退离职,09年收到关于补偿的通知书,补偿了一万多块。10年的时候又收到电话通知说款补多了,又退交了四千多块。10年也交了三千多块的该年度养老保险金额。

  2011年11月到劳动局办理养老保险相关手续,被告知说教育局方面的档案资料还没有转过来,应该是要到下一批(记得当时公示下一批办理时间为2012年元月)。但是现在去劳动局询问的时候,劳动局又说要先交四万多的金额。

  我很纳闷,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我们去交钱的时候就通知的很快并且限定时间在哪天前必要交清。但是在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的时候就没有收到通知,让人不知道该怎么去做。

  希望相关领导能帮忙询问此相关问题,非常感谢!

【回复意见】2012-5-17

  网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解决被清退代课人员补发工资、辞退经济补偿金和养老保险的问题。根据南宁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进一步解决好被清退代课人员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09〕235号)和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横县进一步解决好被清退代课人员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横政办发〔2009〕126号)文件精神,对被清退代课人员情况进行核查,并于2010年6月开始由县教育局书面通知被清退的代课人员办理缴纳代课期间养老保险费用的个人缴费部分,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局划拨到县社保所帐户。从2010年8月开始办理非代课期间的养老保险续保手续,2010年9月由县财政局将补发工资和辞退补偿金划拨到原代课人员的个人银行帐户。经复核,您母亲的代课年限原为24年,现经复核后为9年,应补发工资为880元,辞退经济补偿金5243.3元,已补发金额比实际补发多4009.2元,县财政局已经负责追回,同时向您母亲作出了解释。2010年6月您母亲多缴的代课期间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共1208.4元,将由县社保所核实后负责统一退回。

  二、关于办理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的非民办、代课期间的养老保险续保问题。2011年11月,根据《横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横县妥善解决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横政办发〔2011〕214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县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工作,使广大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能够按时参加养老保险后获得自治区财政的补助,但由于本次参加养老保险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涉及人数比较多,县社保所只能分批办理养老保险缴费手续:2011年12月15日至2012年4月28日主要办理未参加过养老保险的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办理养老保险缴费手续,对已经参加代课期间养老保险的原代课人员续缴非代课期间养老保险手续暂停办理;2012年5月8日至2012年6月底主要办理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的非民办、代课期间的养老保险续保手续,续保缴费的年限和金额由个人根据自己经济能力自行选择。

  如您有不明白之处,可以向以下部门咨询:县教育局联系电话:7222898;县社保所联系电话:7221376。

  感谢您的信任!(横县回复人民网网友留言督导小组)

  2、【留言主题】关于横州镇西城幸福街啤酒批发商噪音扰民的问题

  【留言内容】2012-5-6

  横州镇西城幸福街有5户居民(门牌号:54、55、66、67、68)去年起将自家一楼出租给啤酒(酒类)批发商作酒类仓库,原本安静宜居的居民小街区从此不得安宁;几乎是每天天未亮就有大型载重货车满载酒类货物轰然而至,早早惊醒满街梦中人;每天从早到晚,来提货的三轮车、小货车来来往往,车声、人声、喇叭声、装卸酒类的噪声不绝于耳,严重影响了整条街居民的正常起居生活;另外,本来就不是为大型载重货车铺设的小街道怎经得起如此负重来回辗压?

  我们已多次与他们交涉未果,也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投诉,只好求助林书记。都说群众利益无小事,如此损害绝大多数群众权益的行为,虽说是小事,但搞得不好也会严重影响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建设。

【回复意见】2012-5-17

  网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已责成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公安交警大队组成工作组,于2012年5月9日上午对幸福街现场进行核查。经查,您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工作组按规定对承租者及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为了巩固整治成效,有关部门将在该路段设立禁止鸣喇叭及特定时间(晚上7:00至次日上午9:00)禁止货车驶入的禁令交通标志,并加大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禁令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力度,还居民一个平安宁静的生活环境。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向县公安、环保部门举报噪声扰民行为。县公安局联系电话:7222910;县环保局联系电话:7211833。

  感谢您的信任!(横县回复人民网网友留言督导小组)

  3、【留言主题】关于移动公司和联通公司在街边人行道滥挖乱挖埋管道的问题

  【留言内容】2012-5-8

  书记您好!近年来横县县城街道建设得到领导重视,投入巨资亮化美化,使县城面貌改变很大,但是,去年以来,移动公司和联通公司在街边人行道滥挖乱挖埋管道,把整个县城街道挖了个遍,挖后不能恢复原型,使新铺设的人行道阶砖被破坏得面目全非,千疮百孔,市民群众意见很大。究其原因,主要是这些不良公司得到了城建监察部门的批准,这些部门只批不管,放任自流,导致来之不易的建设成果因为一点蝇头小利而毁,请林书记明察,及时制止这些破坏行为。

  【回复意见】2012-5-17

  网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今年以来,中国移动公司南宁分公司横县公司在县城江北大道、迎宣西路、淮海路、龙池路等路段开挖人行道进行铺设TD-SCDMA宽带网络通信管网。该工程建设项目是根据《南宁市人民***办公厅关于成立南宁市TD-SCDMA网络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南府办〔2008〕202号)文件精神组织实施的,它有助于提高我县宽带网络通信能力。横县是南宁市TD-SCDMA试验网建设城市的成员单位,需全力配合施工建设。2010年5月6日,县住建部门收到该公司提供的报建材料,经县人民***同意,按有关规定给予该公司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横县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并由县城建监察大队负责开挖施工的全程监督,开挖手续完备。由于县城道路改造时,该项目还未在横县实施,导致出现刚铺好的人行道被重新开挖施工的现象。

  在中国移动公司南宁分公司横县公司铺设管网过程中,县住建部门已按规定要求施工单位针对不同的城市道路实行不同的施工方法:对水泥路面采用顶管施工法,对人行道采用明挖法,并对被挖道路的修复也作了具体的技术性要求。经检查,从已修复的路面来看,基本符合修复要求,检查有沉陷情况的,要求施工方立即返修。另外,为保证道路修复质量,县住建部门已要求该公司缴纳了道路开挖修复保证金,如在两年内道路有沉陷、破裂现象,由该公司无条件负责修复。

  感谢您的信任!

  (注:留言内容中错别字和文字不通处为网友留言原文)(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林山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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