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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概述

2024-10-25 21:03:24

  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是指某统筹地区所有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扣除划入个人帐户后的其余部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属于全体参保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管理,统一调剂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发生的医药费、手术费、护理费、基本检查费等。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实行专项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任何个人都不得挪用。

  统筹基金包括:统筹地区全部参保单位缴费总额扣除记入个人帐户后的剩余部分;财政补贴;社会捐助;银行利息;滞纳金等。

  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属于全体参保人员,实行专项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用。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参保人员住院、非定点医院急诊抢救、异地转诊(院)、异地安置、特殊病门诊等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概述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是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在扣除划入个人帐户部分后剩余的资金及其利息收入即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设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是为了通过一定区域范围内社会群体间的互助共济来分担疾病风险,解决职工患大病时的医疗费用,以体现社会公平的原则,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社会负担。

  统筹基金主要用于用于支付特殊病种门诊、住院医疗费用中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不能支付普通门诊费用和全自费项目的费用,不能支付因违法犯罪、酗酒、自***、自残、工伤、生育、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它责任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结构等因素确定。职工年龄越大,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越高。退休人员以本人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单位缴费划入部分按不低于职工最高划入比例划入,同时按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从单位缴费中再划入其个人帐户。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分开管理使用,不得互相挤占。

  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是指在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前,参保人员个人按规定须先用个人账户资金或现金支付一定数额的医疗费后,统筹基金才按规定标准支付医疗费用。按国家规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原则上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而最高支付限额就是统筹基金最多可以支付的额度,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也不是由统筹基金全部负担,个人也要负担一部分。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其他方法解决。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具体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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