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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润城镇居民医保缴纳工作

2024-10-26 06:31:50

  各居民医保代办单位:

  丰润区城镇居民2010年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将于2009年12月25日全面结束。自2009年12月15日起至2009年12月25日止,为全区居民医疗保险信息报送、缴费的最后阶段,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教育系统所属各学校、幼儿园靠前期缴费后又有学生参保、人数在10人以上的,需先到医保中心重新拷录信息,并带齐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办理缴费手续;新增参保学生在10人以下不用拷录信息,带齐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办理缴费手续即可。

  2、为了避免缴费单位太集中影响工作进程,太办、燕办、浭阳办三个办事处将各自辖区内居委会报信息缴费时间平均分配在15日至25日期间,太办每天安排一至两个居委会、燕办每天安排一至两个居委会、浭阳办每天安排二至三个居委会,三个办事处于12月11日前将缴费顺序安排表报送区医保中心综合信息部。各镇、乡及学校随来随办。

  3、各参保单位到医保中心缴费时应注意:(1)按要求汇总信息,准备齐应带资料。(2)有农转非村、城中村居民参保免收证卡费情况的居委会,缴费时须提供免证卡费人员名单;(3)有参保居民更改姓名、***号码等信息的,须等到2010年1月带户口本、***到医保中心更改,目前收费时不做更改处理。

  4、民政局优抚科自2010年1月起为我区158名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集中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此类人群名单已经发至各参保单位,请注意核对信息,以免重复缴费。

  5、已缴费参加2010年丰润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于2010年1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于参保信息需要整理入库、制卡、制证,如参保患者在2010年1月份住院就医时,要出示缴费票据,免费参保或无票据人员由各代办机构开据参保证明,并嘱患者及时与医保中心联系,请各代办机构给予配合。

  6、丰润区医保中心业务咨询电话:5177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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