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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成立社会保险事业局 一个窗口办五种保险

2024-10-26 14:20:31
在医疗保险方面,从2013年起,济宁将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行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一卡通”,全市参保职工持医保卡在市直和十二县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均可刷卡就医、购药。

  另外,济宁还将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及原农村养老保险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统一管理,及时将征地过程中划拨的社会保障资金落实到被征地农民个人账户。

  在全市实施“特困群体助保工程”,为“4050”断缴社会保险的人员及下岗失业特困群体解决养老保险“续保”问题。继续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建立正常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将所有企业退休人员及时纳入社区管理服务,实现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以前参保人员或参保企事业单位办理业务需要分别到四个保险处询问相关政策或缴纳保险,然而有些业务存在交叉现象,给参保人员带来不便。”据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副书记、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张学峰介绍,设立社会保险事业局,在一个窗口就能把五个险种的相关问题咨询并办理完毕,这样将极大地减少参保人员的麻烦。

  据张学峰介绍,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根据市县***机构改革方案,日前济宁市整合了机关事业保险处、劳动保险处、社会医疗保险处、农村养老保险处,组建成立了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这是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张学峰说,社会保险事业局的成立,有利于加快建立济宁市统一的社会保险体系,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节约行政成本,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社会保险服务。

  据了解,目前,济宁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个险种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5.03万人、208万人、80.4万人、49.09万人、58万人,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规模达82.4亿元。新成立的社会保险事业局主要职责是,拟定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五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等工作,经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女职工生育保险等业务。

  延伸阅读>>明年起启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

  目前,济宁市正在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一票征缴和社会保险基金调剂工作的意见》,着力推进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保险“一票征缴”,参保人员在一个窗口就可以实现对五种险种的参保、缴费、查询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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