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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吴江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2024-10-27 15:43:22
门诊待遇方面,对参保居民在定点医院持医保卡实时结算的门诊就诊发生的中药费用,在处方限额内结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门诊特定项目结付方式和限额内结付比例也有调整:恶性肿瘤放疗化疗、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政策范围费用22万元限额内,基金按65%结付;白内障门诊手术政策范围费用3500元限额内,基金按65%结付。

  住院待遇方面,参保居民每次住院均需支付起付线。在苏州市范围内定点或指定转诊医院住院起付线标准分别为: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在苏州市以外的指定转诊医院住院的,起付线标准统一为1200元。

  超过起付线标准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22万元以内的部分,由居民医保基金和个人按年度累计分段结付。在苏州市以外的指定转诊医院住院的,在上述结付比例的基础上分别下降20个百分点。

  此外,医疗服务方面,将参保居民住院费用中的人工组织器官及体内置放高档材料调整为每件限价3万元,每次限两件。

  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要关注自己的社保卡了。根据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下发的文件,自今年4月1日起,将调高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至1800元/月。人社局工作人员提醒大家,要保证卡内有足够的缴费金额,否则社保卡可能会被停用。

  企业方面,自调整日起,区内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由1530元/月调整为1800元/月。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缴费基数随基本养老一起调整,即五项保险实行同一基数申报结算。2013年12月——2016年4月,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由2%调整为1.5%、个人由1%调整为0.5%。

  灵活就业人员方面,今年1—3月,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仍为1530/月,4月1日起调整为1800元/月。

  2014年度(2014年4月—2015年3月),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为每月1800*20%=360元,全年4320元;医疗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为每月1800*10%=180元,另大病补充医疗保险60/年,全年2220元。合计6540元/年。

  居民医疗保险向苏州看齐

  鼓励看中医、市内治疗

  今年,吴江继续加快与苏州城区居民医保并轨,从4月1日起,居民医保政策将有调整。据悉,此次尤其重视引导参保居民接受中医药服务,以及在苏州市范围内医院就诊,提高了相应门诊、住院和医疗服务的结付比例,让大伙儿看病更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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