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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富贵人生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介绍

2024-10-27 16:27:41

  产品特色:

  快速见利:66周岁前每两年领取保险金额的8%,补充日常开销。

  六六祝寿:66周岁领取100%保险金额作为祝寿金,实现晚年心愿。

  年金养老:66周岁开始每年领取保险金额的8%,以年金形式补充养老基金。

  高额保障:66周岁前300%保险金额的身价保障;随着家庭责任的减轻,66周岁开始150%保险金额身价保障。

  分红增值:通过保额分红,复利递增,使领取金和身价保障不断提高,保值增值。

  特别豁免:被保险人身体全残免交续期保费,继续享受所有保障利益。

  产品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10年交:30天以上-50周岁

  20年交:30天以上-45周岁

  保险期间:

  至被保险人8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

  交费方式:

  10年交、20年交

  保险利益:

  本保险保险金额均由基本保额和累积红利保额两部分构成。

  1、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后至66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每满两周年的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66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起至8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期间,在每一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按该生效对应日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

  2、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66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保险金额给付祝寿金。

  3、身故保险金

  (1)一年内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与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二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身故保险金。

  (2)一年后至年满66周岁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至年满66周岁的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因疾病或因意外伤害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身故保险金。

  (3)66周岁至88周岁

  被保险人于66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起至8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期间,因意外伤害或因疾病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金额的1.5倍给付身故保险金。

  4、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体全残,可免交自被保险人被确定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

  适宜人群:

  “富贵人生”领取快、保障高、兼养老、功用全,产品的特点决定了其目标市场是最广泛的大众客户。

  利益演示1

  以0岁男孩为例

  险种简称:富贵人生A

  基本保额:1万元

  交费期:20年

  保障期:到88周岁

  年交保费:1400元

  生存利益:54000元+分红

  计划利益说明:

  1、教育金:从0周岁至22周岁(不含),每两年按保险金额的8%领取教育金,共领取8000元+分红。

  2、生活补贴金:从22周岁至66周岁(不含),每两年按保险金额的8%领取生活补贴金,共领取17600元+分红。

  3、祝寿金:66周岁时,按保险金额一次性领取祝寿金10000元+分红。

  4、补充养老金:66周岁开始至88周岁期间,每年按保险金额的8%领取补充养老金,共领取18400元+分红。

  5、身价保障金:66周岁前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身价保障金为保险金额的3倍,其金额为30000元+分红;66周岁至88周岁的身故保障金为保险金额的1.5倍,其金额为15000元+分红。

  6、特别人性关爱: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身体全残,可免交以后续期保费,仍然继续享受全部保障利益。

  (18周岁前以未成年人最高赔付金额为限。)

  利益演示2

  以30岁女士为例:

  险种简称:富贵人生A

  基本保额:10万元

  交费期:20年

  保障期:到88周岁

  年交保费:15700元

  生存利益:420000元+分红

  计划利益说明:

  1、生活补贴金:66周岁前每两年按保险金额的8%领取生活补贴金,共领取136000元+分红。

  2、祝寿金:66周岁时按保险金额一次性领取祝寿金100000元+分红。

  3、补充养老金:66周岁开始至88周岁期间,每年按保险金额的8%领取补充养老金,共领取184000元+分红。

  4、身价保障金:66周岁前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身故,身价保障金为保险金额的3倍,其金额为300000元+分红,66周岁至88周岁的身故保障金为保险金额的1.5倍,其金额为150000元+分红。

  5、特别人性关爱: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身体全残,可免交以后续期保费,仍然继续享受全部保障利益。

  风险提示:

  富贵人生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本产品采用增额红利方式进行分红。年度分红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进行分配。终了红利在合同生效一年后,因被保险人身故、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发生责任免除事项、转换条款、合同效力中止期满未达成复效协议或保险期间届满等情形导致的合同终止时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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