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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泰人生保障计划

2024-10-27 23:44:25

1) 身故、全残保障: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给付150,000元+当时累计红利保额+关爱金,主险及附险合同终止。

合同生效180天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返还所缴保费的125%,主险及附险合同终止。

2) 重大疾病保障: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合同所规定的三十五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给付150,000元,主险合同继续有效,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相应减少,其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继续有效并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分配。

180天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合同所规定的三十五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返还所缴保费的125%,主险及附险合同终止。

3) 保费豁免

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对分期缴付保险费的投保人,保险公司将豁免其此后本应缴付的本合同保险费,主险合同仍然有效。

4) 红利分配: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的业务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若确定有红利分配,保险公司将根据本条规定进行红利分配,本合同的红利包括年度红利和终了红利。

该客户目前26岁,单身,有了重大疾病保障然后再附加一份意外保障,这样基本的保障体系就建立起来了。

原创作者:深圳 太平洋人寿 卢全慧

【摘要】26岁的张小姐是公司白领,单身,将来想在深圳买房。面临着结婚生子和的问题,建议张小姐投保15万的金泰人生,在意外和重疾方面有所保障,并且积累财富。

被保险人资料:张小姐,26岁,公司白领,月均收入6000元【侧重需求:人寿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 意外险】

保障方案:

客户需求:张小姐,供职于一家美国公司,月均收入6000(税后)。单身,租房,月均生活开支在1200元左右。有社保,打算五年之后在深圳买房。处于这个阶段的朋友,需要积累财富,即将面临结婚、买房、生子等问题,最需要重大疾病保障和意外保障。

根据张小姐的个人财务情况和生活目标,建议张小姐投保15万元的“金泰人生(分红型)”C款附加金泰人生重大疾病和综合保障368.

保障利益如下(按照中等红利预测)

身故或全残保障金:建立账户起即时拥有基础保额

现金领取账户(可以一次性领取或每年领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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