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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鸿富两全保险好不好

2024-10-28 00:26:31

比方说,由于高血压跌倒引起的身故时属于疾病身故的。

3.在银行办理保险的缺点是:银行是委托代理机构,没有专人服务和办理理赔的,所以只有辛苦您多跑几次了。

4.保险是严格按条款办理理赔的,前提是诚信原则,事实证据原则,所以您的资料必须齐全。保险公司在理赔时还遵循一个利于个人原则(个人是弱势群体),平安今年就新出了“寻找理由为客户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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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希望你能得到理赔哦,但是现在你要做的是一定要查明白意外是不是造成死亡的主要原因如果是保险公司不理赔的话,那就找保监会一定很快就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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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从您介绍的状况,保险理赔追根究源的近因原则,这件事故的始作俑者还是那次意外摔伤,虽然后来发生了一系列状况,但不明白为什么保险公司没有理赔,也是很痛心啊!在理赔上,一般都会有同情弱势的原则的,但很多时候事情是要具体到经办的那些人,也就出现了经常会有同样的事情不一样的处理结果。

从以上同仁收罗来的资料,对这个产品真是很晕,没想到这也会是一种保险产品,但看责任条款,疾病理赔是不成立的,首先没过等待期,其次看看您叔叔有无过往病史能引起肾衰竭呢?

当然,医院方面的诊断也很重要,您可以找当地的律师咨询一下,按理保险公司为了自己的声誉都会善待自己的客户的,也许我太习惯于自己公司的理赔服务了,虽然只从业5年不到,但我所经手的及身边同事的案例,真的只会让我们对自己公司更加信赖!

咨询内容:叔叔去年8月在建行买10000的国寿鸿富两全保险(分红型),今年4月发生意外没治好,因经济原因只好回家,5月份肾功能衰竭死亡,按保险条款应该能赔偿30000,但保险公司说不属于意外死亡只同意赔700,现在说能赔5000。请各位帮我解答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到底能不能得到赔偿?

咨询网友:aiwen (深圳)

专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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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这款产品个险部不做销售,只有银行在做代销,好像观察期是一年,您叔叔的事情发生在一年内,如果算意外肯定是按合同赔付,如果算疾病应该要过了观察期才可以,另外意外治疗身故有一个治疗死亡时限的问题。

您叔叔这种情况实际理赔中并不多见,不知道当时购买的时候银行代理人员是如何告诉您相关条款,我这里也不能草率答复您,您把邮箱留给我,我帮您确认一下,明天给您确切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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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叔叔购买的这份银保产品一看就不是很适合他的。虽然不知您叔叔的具体年龄,我猜测他50岁左右吧。对于45岁以上的人,不建议买分红和养老甚至重疾险了,因为比较贵,花很多钱还买不了多少保额

这时,买个意外险就行了,花不了多少钱,最重要的是无论年龄多大,保费跟年轻人一样。目前有一款意外险,一年交几百元,就能保障几十万,医疗最高两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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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快速顺利合理理赔,您必须清楚:

1.保险条款责任,您可以拿合同正本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部,有人就会跟您详细解释的。

2.意外还是疾病的问题,需要医院出具证明,您必须要弄清楚什么样的是情况是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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