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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国寿鸿康

2024-10-28 04:51:19

  投保范围

  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其配偶、父母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交费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您可以选择年交、半年交、季交和月交四种交费方式中的任何一种,特别开通月交方式,减轻交费压力。

  产品特色:

  保障期长

  交费10或20年,保障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合同年生效对应日

  观察期短

  重疾观察期短,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仅有180天

  超额返还

  满期生存,返还所交保费的120%

  重疾面广

  除保险行业协会规定的25种重疾外,额外增加10种重疾保障

  保费豁免

  重疾赔付后保费豁免,继续享有身故与满期保障

  保单借款

  提供方便的借款功能,呵护您的幸福生活

  王先生,30周岁,选择月交保费720元,20年交,基本保险金额20.7992万元,保险期限为至80周岁,保险利益如下:

  身故保障

  180天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按主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已交保费(不计利息)之和×105%给付;因前述以外情形导致身故,按下列两者的较大者给付:

  1.主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已交保费(不计利息)之和×120%;

  2.主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现金价值之和。

  满期保障

  给付主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已交保费(不计利息)之和×120%,即20.736万元。

  重大疾病保障

  给付基本保险金额,即20.7992万元。

  重大疾病保险费豁免

  若重大疾病确诊日在交费期间内,豁免确诊日以后主合同及其附加合同后期保费,视同已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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