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网

专业保函办理平台

“一老一小”保险异地就医和报销规定

2024-10-28 12:26:50

  所需材料:

  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享受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人员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

  参照本市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办法享受医疗待遇的退养人员提交《北京市退养人员就医手册》;

  参照本市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办法享受医疗待遇的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提交《北京市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就医证》。

  报销标准

  根据该项制度表示,"一老一小"将分别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城镇老年人大病医保报销起付标准为1300元,也就是说医疗费超过这一金额的,按60%的比例报销,其余40%自己负担;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15万元。

  而在同一个医保年度内,靠前期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开始往后住院的起付标准都是650元。

  例如,某城镇老年人住院费花了5万元,可以报销的金额是:(50000-1300)×60%=29220元。

  学生及婴幼儿大病报销的起付标准为650元,当医疗费用超过该金额的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其余30%自己负担;一个医保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限额为17万元。

  例如一个参保孩子,患病住院花费了10万元,可报销的金额为:(100000-650)×70%=69545元。

“一老一小”保险异地就医和报销规定

  一、北京的城镇老年人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应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大病医保待遇不变,医疗费用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报销。

  二、16周岁以下学生儿童在外省市居住或就读的,应在户口所在地社保所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可选择异地2家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儿童专科医院,和1家北京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大病医保待遇不变,医疗费也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所办理报销。

  三、老人和学生儿童在外埠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住院,符合北京大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社保所报销。

  北京城镇老年人大病医保每人每年筹资1400元,其中个人缴纳300元,其余1100元由财政补贴;学生儿童大病医保每人每学年筹资100元,个人或家庭缴纳50元,财政补助50元。

  学生儿童大病医保自2007年9月1日起实施,老年人大病医保自今年10月1日实施。

  免缴保费者

  劳动保障局表示,北京市如下特殊人群参加大病医保将可免去个人应缴的医保费。

  1.享受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享受居民生活困难补助的老年人、学生儿童;

  2.参照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办法享受医疗待遇的退养人员、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

上一篇   下一篇

其他文章